第三十章 老娘亏大了

叶晨从北京回吉春这天发生的事情,让他暗自心生警惕,这次能把曹德宝给再次送进去,运气占了大部分,自己提前把父母安排离开光字片儿占了一部分,如果这两样都不占,叶晨简直难以想象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叶晨深知曹德宝这个人的脾气秉性,其实在六小君子里,曹德宝的出身是最好的,他家不住在光字片,而是住在市里的楼房里,虽然不大,只有十几平方米,但是也足够周秉昆他们羡慕的了。

而且曹德宝祖上是经商的,开过厂子,开过古董店,曹德宝的爷爷也遇到了贵人,他家的房子就是这位贵人帮忙给解决的。所以曹德宝在最初的时候,跟六小君子在一起,他是有相当的优越感的,并且曹德宝是家里的独生子,将来父母拥有的一切都是他一个人的。

乔春燕一直都喜欢周秉昆,为何一夜之间就非曹德宝不嫁了呢?要说乔春燕这个女孩子,表面看起来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其实她现实精明着呢!

看到曹德宝长得挺帅,而且还会吹口琴,在酱油厂工作,工作也挺不错,而且家里还是市区的楼房,这样的条件,不知道比当时的周秉昆强了多少呢!

乔春燕喜欢周秉昆,其实也就是看上周家是光字片最好的人家,而且周秉昆大哥和二姐都比较优秀,唯独剩下的周秉昆不太成器,在她看来,周家的所有资源,以后都会朝周秉昆倾斜。但是后来出现的曹德宝比周秉昆的条件还好,所以乔春燕果断抓住。

因为曹德宝娶了乔春燕,所以他们六小君子几乎年年在大年初三这一天会相聚,然而随着六小君子每个人境遇的变化,我们就能看出曹德宝的人格缺陷。

吕川和唐向阳先后考上了大学,或经商,或从政,总之是六小君子里首先混出来的,可曹德宝每次见到吕川和唐向阳都是阴阳怪气的,说话也是夹枪带棒的。

周秉昆敏锐地感觉到酱油厂前景不乐观,所以决定辞掉酱油厂的工作,跟着出版社干饭店,后来因为周秉昆表现出色,甚至有可能拿到出版社的编制。而曹德宝却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我倒不希望秉昆拿到编制……”

他原来是六小君子里条件最好的,而且还是独子,为人处世上不太考虑别人的感受也正常。而人性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就是“我希望你过得好,但是我不希望你比我过得好……”曹德宝就是典型的这类人,他对吕川、对周秉昆、对唐向阳,还有后来因为分房闹出来的那些事情,无非就是眼红别人比他好,是嫉妒心在作祟!

所以哪怕叶晨没给曹德宝送进苦窑里,也绝对看不到曹德宝的好脸色,因为在他心里,别人比他过的好本身就是一种罪,不得不说这种想法真的很病态。

而叶晨在大年初四的凌晨,把他送了进去,并且在他进去以后,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红火,甚至让曹德宝通过报纸都能看到,仇恨加嫉妒的双重心理作祟,只会迷失曹德宝的双眼,让曹德宝觉得,这一切本该都是属于我的,这货是踩着我的肩膀往上爬!谁让我不痛快,我就让他悔恨终生!

这种心理下,叶晨简直难以想象曹德宝会变得有多偏执,做出的事情会多丧尽天良,要知道在原世界里,他可是亲手把自己把兄弟的哥哥举报,其原因只在于自己没被满足贪欲,所以叶晨觉得,怎么恶意的揣测曹德宝这个人都不为过,这个人可以把人性中的恶展现到极致,以后要多注意一下被自己送进去的人的风声了,水自流和骆士宾,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两年也快出来了……

叶晨喝完酒送走孙赶超和肖国庆,正自我反思的时候,乔春燕却有些沮丧的从外头返回家中,她今天本来跟曹德宝约好了的,两个人相约去曹德宝家里打一场友谊赛,结果乔春燕等了曹德宝一下午,都没有等到他的出现。

从打在叶晨家出事以后,正经人家的孩子几乎没有正眼看乔春燕的,因为这个女人的名声实在是太臭大街了,哪怕自己喜欢这个女的,家里也不可能同意,因为没人会喜欢自己的儿媳身上有污点。

孙赶超倒是和以前没太大的改变,如果乔春燕对他表现出那么点意思,估计孙赶超哪怕是再难,也会想办法说服家人,把乔春燕给娶过门。

奈何乔春燕是真的看不上孙赶超这样的,长的憨憨的也就罢了,关键是家里实在是太穷了,乔春燕哪怕是落魄到这种地步,也不允许自己嫁给委身嫁给一个穷鬼,苦日子她真是过得够够的了,再不想把自己的后半辈子泡在苦水里,不能自拔。

好人不愿意正眼看乔春燕,但是臭鱼烂虾愿意往她身边贴咕啊,乔春燕年轻时的长相,在那个时代还算是拔尖儿的,再加上不好的名声加持,一些打着歪歪心眼儿的人开始跟她慢慢的打的火热了起来。

换了以前,乔春燕绝对是不会理这些货的,因为她对自己的人生有着明确的规划,一直都盼着把自己嫁到一个好人家去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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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切成为了泡影,以后能不能嫁出去都成了问题,所以乔春燕索性也破罐子破摔了,对于一切抱着不良目的接近她的男人,那叫一个来者不拒,前提是要让她得到实惠。

对于男女之间的那点破事儿,乔春燕早熟得很,要不然也不会在六小君子的聚会上说出那种比男人还流氓的虎狼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