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每一句都踩在雷点上。

自然觉得没必要。

要是天天早上三百六十五天都是他早起去买,那他就会买的比谁都积极了,当然,要是这样都不积极,他愿意受着,那就受着,就像他上辈子,没苦硬吃,就有吃不完的苦。

苏迎松口气的道,“还好和你沟通简单。”

刘姐那种生活,让她窒息。

郑文栋抱歉的看了她一眼。

其实,要不是重生。

苏迎和自己,也怕是刘姐他们那种生活。

重生,让他经历了一次人生的失败和在被家人坑了诸多次后,才醒悟。

上辈子的他,如果手里有五千,让他去买一个二千六的冰箱,他也不会干的,会觉得没必要,钱存着好。从小到大的环境思维让他这么想着。

但是和苏迎在一起。

去了京城。

手里赚到了以前赚不到的钱。

让郑文栋知道了,该买就得买,钱是赚不完的。

冰箱空调这种东西,早买早享受。

一家三口吃的粤菜,郑文栋下馆子的次数很少,或者说几乎没有。

上辈子只听说老三两口子带着父母经常下馆子,而他,是舍不得那个钱了,这辈子,则在慢慢改变。

难怪女人都说男人要找会赚钱的。郑文栋心想。

现在连他都赞同这观点,别找没钱的。

没钱,是非多。

光是买个冰箱,下馆子,能从我在外辛苦工作一瓶水舍不得喝掰扯到天荒地老。

小主,

有钱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