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自己的亲人亲手丢弃的弃婴。
一个,强奸犯的孩子。
怪不得她的外婆会那么讨厌她,将她送走,如果是她,她甚至不会生下强奸犯的女儿。
可是,如果妈妈知道了自己的女儿被送人了,她该多伤心啊。
想到这里,林夏的眼圈不由得红了。
老警察看着林夏红红的眼圈,想安慰她,可他一个大老爷们,实在是不知该说什么好。
于是只能继续说公事:“那个可以证明你身份的小金锁,早就被林大军给卖了,这么多年了,他也早忘记买小金锁的人长什么样子了。
前两天我们去了那个乡镇,那个乡镇只有一家医院,我们调出了那几天在医院分娩的产妇的信息,但并没有与林大军说的那个情况符合的。”
林夏抿了抿唇说:“我们那边比较封闭,十几年前,村民都穷,所以很多人生产并不去医院,而是在家请产婆帮忙。”
明明是鬼门关走过一遭的大事,很多人却觉得女人生孩子很简单,甚至都不舍得花钱将孕妇送到医院。
听到林夏的这个说法,老警官点点头,“当时我们在镇上打听的时候,有些老人也是这么说的,但是如果产妇是在家中分娩的,我们就很难帮你找到你的亲生母亲。”
林夏轻轻摇摇头。
现在,她已经不是那么想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了。
如果她的父亲真的是个强奸犯,那她就是一个犯罪的产物。
既然她已经被外婆送出去独自活了十八年,那就不要再回去重新打扰母亲的生活了。
有可能,她的母亲熬过了那段痛苦的日子,现在生活的幸福又美满。
她又何必再去打扰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