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县公安局下面的城关派出所抓获了一个专门入室行窃的小偷吴某。经过审讯,这位吴某交待,他曾在县城一户人家盗取了金银首饰和名牌香烟若干,此外,还有现金十万余元。
那时候,职工工资普遍每月才一两千,十万多块属于巨款了。97年新刑法实施前,一次性盗取四万元,那就是要判死刑的,更何况十万?
当然了,那时已是2001年末,除非偷盗银行,一般盗窃罪,不判死刑了。
但,偷取了十多万,仍然是个大案子。
当民警押着他指认现场时,傻眼了,这户人家的户主竟是交警孙连富。
奇怪的是,孙连富家并没有报案,并否认自家失过窃。
但是,小偷吴某为了争取宽大,把自己的作案过程交代得一清二楚,从哪爬的窗,在哪撬的锁,都在现场一一指认,严丝合缝。
开始民警以为,这家人还不知道自己家里被盗呢。后来发现,是这家人故意隐瞒。
这就有意思了。
指认现场时,孙连富不在家。
等到他闻讯赶回来时,赶紧采取补救措施。他联系主办案件的民警,说起来,大家还都认识,毕竟是一个系统里的嘛。
这要是在以前,也就这样了。大家心照不宣,相互给个面子,不深究了。
细查起来,谁的屁股底下是真正干净的呢?
但是,近一段时间,全市公安系统正在狠抓廉政警示教育。不知怎么的,消息竟传到县公安局纪检办公室。分局纪检正愁抓不到反面典型呢,孙连富正好撞在了枪口上。
孙连富被县公安纪检组请去谈话时,恰好遇到了市公安局下派的督查组,领队的正是常务副局长蒋宏明。
蒋宏明是刑警出身,对人名似乎是天的敏感。一看孙连富这个名字,突然就想起一年前的那起车祸来。
于是政策攻心,循循善诱,孙连富尽管有相当的反侦查能力,但在前辈蒋宏明的手里,没过几招,就彻底的败下阵来。
他主动交待,这些年,他利用交警这个岗位,收受过往司机和附近建筑施工企业的贿赂好处,利用交通事故勘查,责任认定的权力,做出了许多有碍公平的违法违规的事。
蒋宏明有意无意地提到一年多以前游优的那场车祸,孙连富印象深刻。
毕竟是他处理过的运江名人的交通死亡案。
“市里有人打了招呼,要尽快认定,低调处理,免生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