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贵通知媒人取消婚事的第二天,黄家就组织了七八个人冲到了家里,不由分说,就是一阵打砸。
锅碗瓢盆,无一幸免,就连土灶台,都被老黄一脚踹得散了架。
客厅里,过年才买的29寸大彩电,也被砸得屏幕破碎。
更缺德的是,黄家妈妈竟把马桶连屎带尿的,倒在了老侯家的床上。整个家里,顿时骚臭气冲天。
侯妈妈头发被扯掉了一大块,老侯脸上被抓了好几道血痕。
五月份刚开始谈亲时的那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情谊,顿时化作了一番腥风血雨。
邻居实在看不过,到村里汇报(那时农村电话尚未普及),村里打电话报了警。
带队出警的正好是汤副所长。老汤他根本就没想到,自己无意中的一个表情,竟惹出了这么一个恶劣的结果。
黄家人被带到了镇上派出所。汤所长看侯家损失严重,准备追究黄家人的法律责任。毕竟,一台大屁股彩电,好几千块钱呢。
定他个寻衅滋事,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侯友贵被黄家人吓破了胆。提出,只要黄家不再纠缠,就不追究,从此双方各走各路,互不相扰,各自安好。毕竟,他觉得,自己是悔婚的一方,对不起人家。
然而,侯家的退让,并没有招来黄家人的善意回报。此时黄春芳,向民警告发,说是瘦猴强奸了她。
这事儿可大了!
于是瘦猴被传唤到了派出所。好在山河镇离城区不远,瘦猴骑摩托很快就到了。
瘦猴怎么也想不到,在运江城里与自己情浓意浓,一晚几次都不够的女人,竟然换了这副六亲不认的嘴脸。气得老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好在汤副所长经验比较丰富。他亲自讯问做笔录,确认两人就是谈恋爱期间的非法同居,不存在强奸这么一说。
再说,强奸是要有证据的,两人最后一次性生活,到现在过去好几天了,哪来的证据呢?
黄春芳不依,说是违背妇女意愿就是强奸,自己当时就是不愿意。
汤副所长也懒得与她掰扯了,就说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