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得上是这片土地的恩泽,往后,家乡那方水土,又可以很好的养育家乡那方人了。
而回首自己来时的路,最大的感触依然是‘运气’二字。
从来时的一无所有,到现在的资产丰盈、名利双收,还娶了聪明漂亮的老婆,生下了伶俐可爱的儿子。
不管单从哪一方面来讲,他都算得上是人生赢家了,更何况是集这么多于一身,他感叹于这份造化,也很珍惜这样的生活。
父母离不开故土,也难以适应城市里的生活。他们更享受的,是那种见着谁都是熟人的地方。
和父亲离那么远生活,终究是他的遗憾。
对他来说,或许家乡已经渐行渐远了吧。
哪怕他在极力为家乡做着什么,哪怕他是那么的放不下那个地方,哪怕他在家乡是有口皆碑。
可他生活的主心终究是在魔都。
自己这一辈还好,家乡的许多人都还认识,找得到来处也清楚归处。
可是到了自己的孩子秦竟成那一辈,对家乡的概念就会模糊了,他长期生活在魔都,回宜陵老家,都像是做客一般了。
就算有长辈们在还有牵绊,可长辈们终将会离开,那个时候他也就会像是没了根的浮萍。
再过两代,魔都就会成为他们的故乡。
秦方不想见到这种情况,可也是无可奈何。
正如某位文化学者所说的:其实,所有的故乡不原本都是异乡吗?我们所谓的故乡,不过是我们的祖先在漂泊过程中落脚的最后一站。
秦方想着也是无限感慨。
难道自己祖辈们耕耘了那么久开辟的家乡,要随着自己在魔都的立足而被遗弃?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发展是不可逆转的,迎接更好的生活,是需要舍弃一些东西的。
这么想着,秦方也不免黯然神伤。
而自己能做的,也就是助力于家乡能发展得更美好,以留住更多的人来撑起祖辈留下的那份基业。
只有发展的更好,才能被更多的人所记住。
秦朝网络的风吹不到宜陵,但天麻产业的希望,早已在家乡那片山地,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