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方看着很是感动,也很期待。
大家一杯接一杯的喝着,气氛热闹的很。
秦竟成虽是在魔都出身,但这里才是他的老家。
第一次回老家的秦竟成,表现出奇的好,也给人一种很温顺可爱的感觉。
在这里的竟成真的是吃得好睡得香,而且哭闹的时候也很少,很多时候见着家人们都能笑笑。
作为全家人的心头肉,他的表现也让大家高兴不少。
孩子听话不哭不闹,大家就轻松了。而且看着孩子能适应这里的生活,这么的高兴,大家是由衷的开心。
竟成出生后就一直生活在魔都,身体是适应了那边的环境气候的。这次带他回来,最担心的也就是他不适应这边。
但还好,这种情况没有出现,竟成对这个自己血脉相连的家乡,表现出了出奇的喜欢。
或许这就是来自身体内的那份血缘关系,是那千丝万缕总也斩不断的牵绊。
他虽年纪小不懂事,但内心还是能感召到的。
回家乡是每个在外的游子的期盼,第一次回家乡的竟成,心竟大概是和所有外出归来的游子一样吧。
而游子回家,最重要的就是要开心、和让家人安心。
这一点,小小的竟成都办到了。
就连钟情父母都在说:咱们竟成在这里可比在魔都听话多了。
钟艺听了则是笑着说:“那自然了,这里可是竟成的老家,说明竟成也喜欢这里。”
说完转头冲着竟成笑盈盈的说道:“是不是呀,竟成。”
小家伙听了笑嘻嘻的扭动了几下身子,手舞足蹈的。
老家的日子虽融洽且自在,但对于他们来说,魔都才是根据地,那边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努力的方向。
这也是所有农村青年的现状,秦方是幸运的,他去做自己的事业,而对于其他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去谋生的。
远离家乡或许并不是最优选择,但却是许多人唯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