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情悠闲的喝了一口茶,然后波澜不惊的说了一句:“你说小艺,她从小就在魔都长大,若是去其他地方会不会不习惯呢”。
他这自然是故意说给秦方听的,要说在这里谁最能让秦方动心,那当然就是钟艺了。
钟艺从小到大的日子虽算不上锦衣玉食,但也还是可以的,一般的小地方她应该是看不上的。当然,如果是在爱情魔力的加持下,那就谁也说不定了。
不过眼下钟情也只能拿这个来说啊,他们一家人自然是想把钟艺留在近一点的地方。而秦方在这里创业,公司做大了后顺势就把这里当作根据地,那也是再合理不过的了。
这样对大家来说都算是不错的。
而钟情的理解是,秦方目前最迫切的就是要在这个城市落地生根,这样就能解除很多顾虑。
所以钟情就把妹妹搬了出来,这是最切实际的,也是秦方必须要直面的问题。
秦方听到钟情这么说,也是认真的想了起来,他对钟艺的心意无需怀疑。
俗话说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钟艺从小生活在大城市里,对于农村的一切怕都是停留在书本上的知识里。
想想自己家乡那简陋的条件,秦方也不由得内心一阵否定。不免就觉得钟情说得挺有道理了。
再想到自己现在租住的那个地方,空间小、环境也不好,他之前一直以一个普通打工者的心态自居,自然没什么。现在钟情这么一说,再结合自己的资产,他内心也就越来越觉得那里住着实在是太委屈了。
他现在可是个实打实的亿万富翁,住在那么一个简单的房子里,他都觉得自己可以堪称全国最低调的亿万富翁了。
想到那个包租婆,那个膘肥体壮腰围都快赶上两个他的包租婆,秦方心里都有一种想要迫切逃离的冲动了。
‘在魔都有个家’,钟情的话一直在他脑海里盘旋,挥之不去。
钟情的话是在理的,眼下秦方的公司正蓬勃发展,动肯定是不合适的,落地生根方是上策。只要后面公司做大做了,所有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但现在必须要让这种势头延续下去。
想着钟情刚才的话,秦方故意说了一句:“你的妹妹你还问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