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齐律法的确对不孝有专门的条款规定,甚至连惩罚都比犯其他事情更加重一些。
其惩罚大概是,辱骂祖父母或父母,杖责;
偷窃霸占祖父母或父母的财产,入狱三至五年;
不赡养照顾祖父母或父母,杖责后流徒;
殴打甚乃至杀害祖父母或父母,无论缘故,一律秋后处决。
不过律法虽然是这样规定,但大家在生活中,却鲜少看到甚至压根儿没听说过谁因为不孝顺被流放或是砍头的。
这倒不是因为官员玩忽职守,而是因为,想要告儿女不孝,必须是由父母或是祖父母亲自告发。
只这一条,就已经相当于将九成九的案子掐死在萌芽之中了。
身为父母,就算子女再顽劣不孝,也很难主动将其告上衙门,再眼睁睁看着亲生儿女被判刑、流放甚至是砍头的。
所以这条律法虽然已经订立了很多年,但是真的很少会用到。
就连孟钰去衙门告状的时候,顺天府尹一时间都愣住了,还打发人出来反复询问,确认不是状告叶老大和游娘子才放下心来,立刻交代了几句便打发衙役跟着孟钰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