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六年。
乌蒙山下,十二月初冬。
白微蹲坐在干枯的连香树上,脸冻得一片绯红,嘴唇皲裂,她用树背磨着手上的箭尖。
嘶……
指腹传来一阵剧痛,白微看着自己的手,细细长长,像雨后新出的笋芽尖儿,却被箭磨出了血痕。
她越发怀念上一世的手,掌心全是厚厚的茧,手指粗犷有力,乍一看就像男人的手。
难看,但好使!
上一世,白微是全球顶级荒野求生节目里,打败数百名挑战者,拿到千万奖金的冠军。
却在登上直升机时,从云梯掉落,坠入悬崖。
当她再睁眼醒来时,就来到了一九七六年。
原主和她同名同姓,却是个心高气傲的娇娇女,不愿意下乡当知青,在家以死相逼,逼着白老爷子想办法。
在这个年代,想要躲过下乡,只有四个办法。
一是辍学做工,二是进文艺团,三是装病。
这三个法子都需要门路,白家走不通,也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参军。可以原主的条件,要想参军,就得认识部队上的人,才能拿到内招名额。
看着哭得撕心裂肺的白微,白老爷子附上书信一封,给她开了介绍信,让她去乌蒙山找他曾经救过的军旅团团长。
原主一路从沪城坐火车到了贵省,再转汽车,又转牛车,却被贼人给盯上强行掳走。
一向自视甚高的原主,为保名节,竟然选择一头撞在牛车上,一命呜呼。
白小姐眼里,名节大过性命。
白微可不一样,拳头底下见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