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认罪(3)

陶小兰则早已经哭得说不出话来。

“元和十二月三十之后,你有将近七年的时间没有再杀人,”陈韶问,“为何后面又开始杀人?”

史兴身上的戾气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升腾起来,“元和八年一月,薛美兰那贱人说她怀了我的孩子,又保证她以后会跟我好好过日子,不再跟高汉苟且,我信了她,可她又骗了我!那孩子跟史承良那小杂种一样,都是高汉的孩子!”

陈韶最后一次确认道:“你是在发现薛美兰和高汉有奸情之前杀的周兰,还是在发现他们有奸情之后才杀的人?”

只兴道:“发现之后。”

那就是说,他第一次杀人是在发现了薛美兰和高汉的奸情,薛家人不仅没有安抚他,还各种嘲讽针对他,甚至逼死了他的爹娘之后;第二次杀人是在发现薛美兰欺骗他之后;第三次杀人则是在发现伍桃也跟薛美兰一样,与高汉他们有染后。

弄清楚他杀人的原因,也让为他请命的人认清他的真面目后,陈韶便吩咐陶明等人将他们都送走了。

剩下的一些审问,涉及各人的隐私,已经不宜再让他们参与。

等人都走远,让傅九去将胡立兰、史蕙和史安请出来后,陈韶开门见山地问道:“你和史安是什么关系?”

史兴还在犹疑该不该说,胡立兰已经磕头道:“是我跟他为史家生的儿子。”

陈韶问:“哪一年生的?”

胡立兰答道:“元和九年六月。”

陈韶看向史兴:“既然你与她已经生了儿子,为何在得知史承光不是你的孩子时,还要再次犯案?”

胡立兰还想帮他回答,被史蕙给拉住了,她也很想知道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