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令兵寻声望去,就看见了他那圆润的身材,忍住笑又道:
“甘将军带领的先锋营你们都知道的吧?”
“知道!”
“昂大哥就在里面!”
“......”
传令兵整了整衣冠,郑重道:
“昂回边城之前,甘将军说了!今后咱们多半要和喀什葛尔汗国和漠西鞑靼,打上好些年。
她麾下的先锋营里,只有最英勇、最不怕死、在任何环境里都能生存下来的兵王!
今日让你们徒步去关西七卫,同时也是在为先锋营预备役挑选好苗子。
甘将军用兵不拘一格!她惯爱用那些野外生存能力强的,或是在小团队里有杰出领导力的,亦或是对领队交予的任务能完美执行的人才。
昂不也怕说漏了嘴!你们知晓先锋营全员这一趟,现在已经挣了多少不?嗯,具体数字不能告诉你们,但肯定够买两三匹西域胡马的!而这,才是刚刚打下一个哈密城挣下的家底!
估计这会儿啊,甘将军已经带着他们杀去喀什葛尔汗国的火州了!火州有啥好东西?葡萄干、葡萄酒和棉布,那些大大小小的首领一个个富得流油哩!”
“哇!”半大小子们彻底炸锅了。
“怪不得狗日的胡人要抢昂们的关西七卫,那个地方居然有这么多好东西!”
“昂滴娘哎!猪皮,你大哥不是在先锋营么?你家这回是真发大财了!”
“嘿嘿嘿,昂大哥挣的银子是昂娘、昂大嫂和昂侄儿的,猪爷爷昂啊,也是一定要想法子进先锋营的!”
“对对对!当兵就要当兵王,入伍就要去先锋营!”
“当兵王!”
“先锋营!”
“......”
口号声此起彼伏,甚为热血。
胡马和肥羊的奖励固然吸引人,但军户家的小子们谁不盼着早日能出人头地?
先锋营就是他们眼下看得见摸得着,最接近成功的阶梯。
干了!
不就是三千里路么?
两个月时间。
平均每天走五十里!
昂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