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我们要写周记。我周记经常拿“优”,得满分的作文,被语文唐老师评价“有鲁迅之风”。
这件事可是我的荣耀啊!自然要记得。
第四件,寝室室友的事。
其实具体和大家发生什么矛盾,我都忘了。多半也是人家的无心之失,而我又太过敏感。又或者当时同学们并不成熟,所做的事真有些过分。总之我只记得结果了。
结果就是我站在走廊上泪水涟涟,唱:“在黑夜孤单的一点微光,不在乎谁看到我在发亮,风吹起满天云有不同方向,再多苦再多痛,我仍要飞翔!”
这件为难的事之后,我辞去了寝室长之职。
后面倒是发生一件倒霉事,睡在我上铺隔壁的那位同学,晚上玩手机,结果手机掉下来了,直接砸我脸上了。
疼得我差点没报警。
后来那位同学挺不好意思的,几次请我去她家里玩,我也没去。只是知道人家不是故意的,也没怪罪她。
第五件,我爹的事。
我爹经常在周末接我,不管他是去谈生意还是见朋友,都带着我。谈生意就让我坐在车上等,见朋友吃饭,就带着我一块儿。
我记得第一个星期,吃饭的时候,就是和云水伯伯一起吃的。
在一家野庄子上,吃竹鼠。
云水伯伯也带了他的女儿,说起来也是可怜,他家里也是离异的。这个妹妹还比我小四五岁。
只不过她有一点比我强,她妈妈每周都会来看她,最多不超过两周,必然会接走她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