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偷钱

如今想来,刘蓓这个人其实很好理解。

从她出生以来,几乎从未有人拒绝过她。不管是她向别人索要零食,还是她要求别人配合她作弊。在我之前,恐怕从未有人拒绝过她什么。

而其他同学,多半一开始和我一样懵懵懂懂,只不过我以前遇到过苏珍珍,知道拒绝,他们却不知道。

而跟刘蓓在一起久了呢,要么是何老师这样的大号狗腿给他们提了刘蓓的背景,要么是跟她亲近的同学,传出了风声。之后就更加没人拒绝刘蓓了。养的她愈发骄狂。

像我这样的倒霉转校生,刘蓓觉得她对我的“欺负”不叫“欺负”,而应该算我“不服君令”的惩戒。

正所谓“雷霆雨露,俱是君恩”,所以就算她怎么对我,我也应该始终如一的“效忠”刘“皇帝”。

她弄翻我的书包,是“常理”。

我踹翻她的课桌,是“冒犯君威”。

只是当时的我,年纪还太小,捋不清楚罢了。

刘蓓最后有没有告老师,我不知道。反正何老师这人屁股早歪到了天上去,再针对我一点,我也无所谓。

秋日来临的时候,我的心情已经秋高气爽起来了——这几个月公公没再动辄打人,刘蓓也不敢再轻易给我找茬生事儿。我倒过上了几天轻松日子,又像个正常的小学生了。

学校里开始流行起一种电子宠物,学校门口就有卖。

通常是粉色或者蓝色的样式,像是电子表盘,又有点像是《数码宝贝》里的进化器。

有个同学玩的时候,我凑上去看过,里头是一个黑色的像素点凑成的小宠物,在表盘里会“吃饭、喝水、累、生病”等等。它还有个心情值,满值会持续成长。

至于能不能长大?

抱歉,我不知道。

因为我没钱买来着。

馋了十几天的我,终于想到一个办法——要不我偷钱买吧?

趁着公公牤牤不在家,我从公公挂在晾衣杆上的大衣口袋里偷了十块钱。

结果到了学校才发现,现在小卖部里已经没有电子宠物卖了。同学之间也不再流行这个,而是流行起了《欢天喜地七仙女》的贴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