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残艳似故人手笔

江山入墨 书命 1890 字 2个月前

烟尘滚滚,黄沙扑面,迎面而来的那彪兵马越加接近了,斥候里队里视力最好的老兵出声喊道:“老大,对方全是人类。没有蛮族!——哎呦卧槽,哥,他们发现咱了!”

显然,对方也发现伫立在山坡上地这一撮人马。在五百多米外,整个队伍停下步来,黑压压的一片。中间分出数骑朝这边奔来,人马速度很快,很快就奔到百米开外了。

“撤还是战?”

“再等一下!”

队长铁青着脸。紧张得连声音都在颤抖。从侦察的角度来说。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坚守原地与优势敌人近身肉搏并不是侦察队地职责。但他有种奇怪的感觉,迎面而来的这彪兵马不含敌意。

但他们的墨刀扔被握在了手中,不要以为斥候的战斗力不强,事实上,羽林军除了公子的亲卫,就属斥候最危险,也就属斥候最强。

此时来者已经奔得很近了。士兵们甚至连对方那杂色的战马和迎风招展的骑兵披风也看出来了,对方有二十多个人,排成了两路警戒队形,一个着伪装斗笠的军官姿势很优雅地冲在队列的最前面。这队骑兵横过道路,穿过了一个低洼地,径直朝着斥候们站立的高坡而来,然后,在十米开外,他们停下了脚步。

马蹄清脆地鸣响声嘎然而止,坡上坡下,两队骑兵驻马互相观察着。双方几乎都是同样的打扮,同样的装束,同样黑色制服和墨色的刀、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披风,一为墨色,一为白色。士兵们都在紧张地观察着对方,他们甚至连对方那晒成红铜色的脸颊和憔悴干裂的嘴唇都看得清清楚楚。

双方都没有说话,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氛。

那个披了一身伪装斗篷的军官策马奔出了队列,径直朝着斥候队而来。他声音很清亮:“我是墨家先遣一师伍长孟凯,来着何人?”

强忍着内心地激动,队长声音发颤地做了回答:“羽林军,百羽斥候林丰!”

短暂的沉默之后双方士兵纷纷翻身下马,迎着对方跑了过去。一种难以言述地激动在他们心头燃烧着,他们越跑越快,越冲越急,直到一下子撞到了一起,然后,双方的士兵们热烈拥抱了起来,低沉的欢呼声在那个高坡上雀跃腾起。

“墨家万岁!人类万岁!”

“玉帅玉帅!公子公子!”

孟凯和林丰热烈地拥抱了一下,孟凯在林丰耳边轻轻说:“兄弟。早就等着你们过来了,可终于等到你们了!我们实在等不及只能过来找你们了,兄弟,你们来得好晚啊!”

“这一路可不好走啊!”林丰声音答得很慢,仿佛有什么东西咽住了他的喉咙,他的脸上有两行闪亮的水光:“其实我们来得可不晚啊,什么都没错过呢!”

墨家的部队来了!

军报就象那电闪雷鸣,震撼整个军营。大军欢呼雀跃,帽子满天飞舞。这一次的会师,这绝对是桩历史性的大事,这意味着他们对蛮族的包围圈已经形成,敲响了蛮族的丧钟!

何况世界上能有几只军队能有像羽林军和墨家之间的渊源?

听闻快报,李乐大大的松了口气。他下令,大军一改前些日子谨慎的态势,加快速前进。

当晚歇营时候,李乐见到了一个想都没想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