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正砚也在打量她,肤色白的透光,鹅蛋型的脸蛋,温婉大气,鼻子秀挺,红唇饱满娇艳。
最美的丹凤眸,看似温柔,实则藏着锐利和睥睨一切的霸气。
都说男人喜欢柔弱娇软需要保护的女孩子,偏偏他司正砚就喜欢慕强,欣赏那些能和他势均力敌的女子。
过去,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让他折服的女人,因而也没有对谁动过心思。
现在,他的心跳加速,身子发热,渴望和陆朝颜共度一生。
陆朝颜勾起笑,“你如今好了,该回部队了。”
“我还有一件大事没解决,不着急回去。”
司正砚笑的羞涩而炙热。
什么大事?陆朝颜疑惑,但没有问。
司正砚见她没有反应,默默的摆开锅碗,把在山里捡来的野鸡蛋,放进陶瓷缸里煮。
接着煮面条,捞起后,拌上佐料,把煮好的野鸡蛋剥开,一分为二的摆在上面。
还烫了一把野菜的嫩叶拌进去。
最后,把他烤的兔子腿,掰下来撕成小块,放在最上面。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细致入微。
陆朝颜坐在一旁,眼含着笑意,“你长的不赖,又这么细心,军中有好多女孩子追求你吧。”
司正砚把面端给她,眼里好似盛了一汪春水。
“不知道,我们每天都很忙,没有时间去想这些,队里领导给我提过一个女同志,见过三次,没感觉,就没有来往了。”
“那我怎么听说,是你娘拦着不让你答应,你才没有结婚的。”
“正好她的阻拦给我找了好借口,不然,我也遇不到让我情窦初开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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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话时,眼神里裹挟着绵绵爱意,直直的看着陆朝颜,等她反应。
陆朝颜“噗呲”笑开了,“情窦初开?你以为你还是十五六呢,别矫情了,等回到部队,找个对象,好好过日子去吧。”
别回来跟她抢孩子。
“暂时不回去了,我要娶到让我心动的女孩,我要带着她一起回部队。”
司正砚眸光灼热,希望陆朝颜能明白,他想娶的人就是她。
陆朝颜没有上道,垂头吃面,嘟囔一句,“等我结婚时,请你喝喜酒啊。”
司正砚瞬间蔫了,委屈巴巴的坐在一旁,翻着兔子肉。
饱餐后,陆朝颜在司正砚给她铺的临时草铺上,眯了一会儿。
司正砚把那七头狼剥皮,放在树荫下晾着。
狼肉用草药盐水煮熟,做成了肉干。
陆朝颜醒来,看到他晾晒的肉干,微微诧异。
这小伙子还会这个啊!
有了伴,陆朝颜没再那么急着赶路,回到她种植血耳的栎树林,已是五天后。
司正砚望着那么一大片血耳,又是一番震惊。
陆朝颜递给他俩麻袋,让他去把大朵的血耳摘下来。
“摘的时候,一定要留下小的,别全部摘完了。”
“是!”
司正砚高喊一声,一副我对你绝对服从的神色。
逗的陆朝颜,讶然失笑。
司正砚去摘血耳,她找了好一圈,在小溪沟的源头,一片茂密的椴树林子,种下了那三棵小人参。
为了它们能活下来,她给它们输了不少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