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什么?”和乐很委屈,“离我们签了那契约也有两个月,我上报上去不是很正常吗?”
当下的契约并不是私人之间直接签上名字盖手印就能生效的。契约一式三份,内容相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还有一份上报官府,要盖官府有日期的大印,这样才算有法律效力。
当然,不是所有契约都会这样做,但正式且官方的做法就是如此。
契约上签的不是和乐的名字,而是他的管家的。这种大户一般都不会用自己的身份出去做生意,但管家往往就是这一户人家的代表,和乐无法撇清干系。
“现在怎么办?”和乐问,“这事绝对不能就这样算了。”
“当然不能!难道你想拉着西胡那群人,帮殷王夺皇位吗?”顾越表情痛苦。事情真多啊!
“现在只能去县衙看一看,能不能把契约偷回来了。”顾栩冷静地想办法:“契约只有三份,一并焚毁,我们再拟定一份新的,盖上大印放回去。内容斟酌一下……不要叫殷王和我们扯上关系。”
“对对,这办法好。”顾越说道。
父子俩的目光同时聚焦到了和乐身上。
“看我做什么……你们要干嘛?”和乐紧张。
“你打算在这件事上负责哪一部分?”顾栩问。
“我……”和乐不想做这种事,他哪有这个本事?“我只能给你们提供一些京城的消息,我手里没有人手……不管是偷,还是和县令好好商量此事,我都做不到。”
顾越教训他:“你看看,一味躲藏避让有什么用?别人拉你入局,你连解局的能力都没有,你要自保也要有自保的手段啊。”
“是是,是这样没错。”和乐缩着脖子听训,没有一点皇子的模样。主要是这事实在防不胜防,他承顾越一个人情。若不是顾越及时发现了卤味的端倪,只怕他们都要被殷王坑了。
原文没有这一段,完全是因为和乐没什么用武之地,不需要在柳犁镇布局。
“我们马上就去素水县。”顾越说,“和乐,你先拖延几天回京城……我们对这些契约不够了解,你瞧瞧如何拟定才能叫咱们脱开干系。起码书面上,我们不能落下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