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打造攻城器具,准备攻城!”
赵云现在就在渭水边上行军,不将魏军的注意力吸引到这郑县来,如何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郑县被张辽经营了十日以上,城上城下,都已经被加固过了,壕沟,陷坑,拒马,卫城,堡寨,一系列的防御设施,都被修建起来了。
现在的郑县,就像是一只长满倒刺的刺猬,而汉军还不得不将其吃下去。
当然
也不一定要吃下去。
只要能困住里面的人就好了。
郑县城中,张辽的眼神很是深邃,脸上稍有不虞。
对吴军百战百胜的陷阵营,到了汉军这边就不灵了,张辽心中有些惆怅,也有些沉重。
“对面的底细,可摸清楚了?”
“城外的汉军,有两万多人,还有一部汉军,沿渭水而上,恐怕是要过渭北,打下左冯翊。”
两万多人,这其中恐怕是包括民夫的数量的。
“汉军攻城器具利害,不能坐视其攻城,今夜子时,选三千人马出城偷袭,若是汉军无防备,便烧其营寨,若是有防备,便冲破汉军围困,过渭水去渭北看看情况。”
郑县与重泉莲勺,互为掎角之势,若是渭北没了,那他便不能守着郑县了,而是要退到潼关去。
汉军若是打下蒲板津,便可突袭潼关,截断他的粮路。
郑县粮草不足,不管是潼关丢了,还是后勤断绝了,都是张辽无法接受的事情。
他手下军将虽然精锐,但若是没饭吃了,也要撂挑子。
“将军乃是主帅,不可轻动,此番前去夜袭,便交由末将了。”
说话的正是一个身着甲胄的中年大汉。
他的身高魁梧,仿佛一座移动的小山,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皮肤因长年累月的风吹日晒而变得黝黑粗糙,仿佛是被岁月磨砺过的坚硬石头。
正是张辽部将朱盖。
“此番出城,颇为凶险”
朱盖拍了拍胸脯,那一双眼睛虽然不大,此刻却炯炯有神,透露出坚定和果敢的光芒。浓密的眉毛像两把刷子般横在眼睛上方,更增添了几分威严。
“马革裹尸,是我等战将的宿命,我朱盖何惧战死沙场?况且出城之后,汉军也未必拦得住我,有何惧哉?”
张辽也不是婆婆妈妈的人,当即说道:“夜袭不成,去驰援郑浑。”
郑浑忠心是有的,但是能力有没有,那得打一个问号。
有朱盖前去,也能稳住局势。
“诺!”
“还记得我教你的战法吗?”张辽突然问道。
“末将自然清楚。凡战之道,既作其气,因发其政。假之以色,道之以辞,因惧而戒,因欲而事,踏敌制地,以职命之,是谓战法。”
“很好,那便出兵去吧!”
是夜。
夜黑风高。
郑县城门大开,城中冲出三千步骑,朝着汉军营寨的方向而去。
冲到一半,魏军的踪迹便已经被发现了。
“突袭!”
“魏军偷营!”
“快来人啊!”
“杀啊杀啊!”
周围的喊杀声渐起,再冲下去,怕是回不去了。
但夜袭汉军营寨,只是朱盖试一试的招式而已。
此刻他尽可能的吸引汉军过来,然后突然朝北面折返,忽而又朝西面过去,目的地赫然便是渡口的方向。
然而到了渡口,朱盖的眉头却是皱起来了。
好大一座桥,居然给汉军拆了。
造孽啊!
渡口上更是连一艘船都没有。
该死!
汉军一定是在经略渭北。
身后汉军追击而来,现在回郑县是回不去了,只能先去潼关了。
世间之事,都是非常巧合的。
赵云行军,原本是想要低调穿行,然后到潼关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潼关。
但是偏有人不让他低调。
“将军,魏军一部,朝我们来了。”
赵云眼睛一眯,将手上的一块饼皮塞入口中,嚼了两下,便和着热水灌了下去,这才开口说话。
“既然有人来找死,便先收了这一部魏军再说。”
郑县到潼关,这一路上至少需要两日时间,还是急行军的情况下。
偷偷的来不行,那就明牌打给张辽。
我看你是守着郑县,还是追击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