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肉肉是条狗,但只要被记得,我就很开心了。
“我可以带它出去玩吗?”我问沈斐。
“可以,正好现在太阳还没完全下山,不太冷,不过不要太久,回来吃饭。”
“它还没有吃饭吗?”
“我是说你。”我这才留意到他系着围裙,手里还拿着个锅铲。
“别告诉我你是特意回来做饭的?”
“难得我今天不忙,你既然来了,岂能不吃我做的饭?要不然等你哪天想起来了,一定会吐槽说我小气。”
“以前你也做过饭给我吃?”
“经常的。”他亲昵地向我伸出手:“把包给我,然后你带它去玩儿吧。”
我把包递给沈飞,就带肉肉出去玩儿了。
他家附近有一个街心公园,肉肉对那里很熟悉,它把我带到一片很空旷的草坪上,然后我就坐在那看着它在草坪上撒着欢的跑,当它玩了一圈之后跑到我身边,躺下来翻着肚皮让我摸的时候,这感觉既熟悉又陌生。
天快黑的时候,沈斐给我打电话说饭做好了,让我可以回家吃饭了。
从小到大除了我妈还没有谁跟我说回家吃饭这四个字。
感觉有些怪怪的,也有些亲切。
沈斐做的饭出乎意料的好吃,虽然都是很简单的家常菜,西红柿炒蛋,小炒牛肉,虾仁蒸鸡蛋,还有一道爆炒鱿鱼。
但他的手艺好吃得我胃口大开,吃完一碗饭竟然又去添了一碗,沈斐都被我的好胃口给吓住了,他说:“你可别把自己撑着,不用这么捧场的。”
“不是我捧场,是真的很好吃。”
“正好这周我都不忙,你要是来看肉肉,你就过来吃饭。”
就这样,我和沈斐迅速熟悉了起来。
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我这个总经理多多少少有些被架空了。每次我在OA上批复的那些文件都是不特别重要的,我就能到点下班,下了班之后我就去看肉肉,顺便在沈斐家蹭一顿饭,连他家的保姆都认得我了。
每次她见到我都很开心,沈斐说因为我来了又能放肉肉又不用亲自做饭了。
有一天晚上我跟肉肉玩得太疯了,吃完饭之后我竟然犯困,就在沈斐家睡着了。
等我被我妈的电话声给惊醒的时候都快12点了,我妈说:“晚凝,你这又是去哪疯了?天天那么晚回来。”
我打着哈欠,困得眼睛都睁不开:“妈,我在我朋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