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不,我这该死的关注点。
我赶紧将目光重新挪到对方的脸上:“什么事?”
“小姐,刚才你是在找这个吗?”
他向我展开沙包一般大的拳头,在他看上去比常人都大一些的掌心中躺着那枚指环。
我并不惊喜,刚才我甚至带着一种丢了更好的窃喜,反正也不是属于我的。
但现在人家帮我捡回来了,我总不能不理。
“是的,谢谢。”
他将指环还给我:“不客气。”
他跟我点点头,就准备走开,我又问:“请问是在哪里找到的?”
“卡在男厕门口的地砖缝隙里了。”他说:“我看到你在找东西,就留意了一下,刚好就发现了。”
“哦,谢谢。”
“不用客气,说明这戒指就是属于你的,丢不掉的。”他跟我笑笑就走了。
我丢个戒指,还丢出了宿命感了。
他的话倒激起了我的逆反的心理,我心说如果我把它丢进湖里还能找回来,我就信这是属于我的。
我捏着戒指走到院子里,沈时倦还在等我。
他看到了我手上的戒指,奇怪地问:“怎么不戴上?”
“大了。”我说:“你给我买戒指,就算不打算亲自带我去选,至少你得搞清楚我的尺寸。”
我把戒指还给他:“我戴不了,你先拿着吧,别给我弄丢了。”
“你吃胖点。”他接过戒指小心翼翼的放进口袋里:“不就可以了?”
他是带着笑跟我说的,但我此刻真的很想抽他。
他宁可让我吃胖,也没想着再帮我去买一枚。
我皮笑肉不笑地跟他裂了咧嘴,就当做在笑。
走出民政局大门,阳光肆虐又刺眼,我用手挡着阳光,听见沈时倦在问我:“中午想吃点什么?”
我毫无胃口,特别是跟他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