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上的毒玫瑰,看着最后栩栩落地的丁向南,她不由自主的松了一口气,破涕为笑。
然而丁向南刚扔下风筝,突然感觉如芒在背,头皮发麻,跟上次被土豹子偷袭时一样的感觉,这种熟悉的感觉再次救了他。
他顾不上回头看发生了什么,直接一个前滚翻,离开原位置。
当他回过头,看见那只大小跟普通金毛相差无几的白狼,正站在他刚才所处的位置时,他瞬间汗毛直立,一股极度危险的感觉涌上心头。
作为猎人的他,年纪轻轻,就能屡次战胜那些猛兽,他那天生敏锐的第六感功不可没。
而第六感告诉他,眼前这个相对瘦小的白狼,比那些大黑狼更加危险。
丁向南从天而降,也给白狼吓了一跳,不过它不愧是狼王,一瞬间的失神后,立马展开了攻势。
只见它冷不丁高高跃起,向丁向南扑来,它速度极快,又很突然,丁向南刚落地之下,一时竟有些反应不来。
白狼如一道闪电,转眼间就来到了丁向南面前,丁向南反应不及,只好把手上的大风筝挡在身前。
也幸亏这个风筝足够大,阻挡效果很好,要是丁向南没有风筝,而是用匕首或者扎枪跟它对上,简直就是毫无还手之力。
因为它的速度实在太快,比土豹子都要快的多。
白狼连续发出六连扑,丁向南一下也没躲开,全部用大风筝挡掉。
在这六连扑的过程中,丁向南甚至都来不及拔出背上的扎枪,更别说反击了。
好在第六扑后,白狼暂时停下了攻击,丁向南才有机会拔出捆在背上的扎枪。
他之所以选择扎枪,而不是匕首,是因为面对以速度见长的白狼,扎枪足够长,一寸长才能一寸强。
况且,用匕首的话,他连碰到对方的信心都没有。而扎枪却可以当棍子用,瞄不准刺不中,但横扫一片总能碰到了吧!
白狼虽然暂停了攻击,但它身体却是一副蓄势待发的姿势。
丁向南精神高度紧张,一手扶着风筝,一手紧握扎枪,死死的盯着白狼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