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声音,叶默很熟悉,于是立即抬头看去。
只见一个二十六七岁,身穿短袖寸衫的男人,一脸惊喜的看向他。
在这男子身边,还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挽着他手臂。
“老二,好久不见。”叶默同样惊喜起身。
这男子乃是叶默的大学同学,而且还是室友,名叫乐卓。
叶默大学四年都是勤工俭学,日子自然过的很是拮据,乐卓为人仗义,对叶默时常关照。
可以说,在整个大学,乐卓就是叶默最好的朋友。
“你小子,这两年去哪里了,打你电话也不接,我还以为你离开了永城,手机号也换了。”
在叶默刚穿越时,乐卓那段时间,确实给叶默打了不少电话。
不过一直没有反应,后来也就没打了。
“我出去打工了,最近才回来。”
叶默解释道。
“去哪里打工了,也不跟我说一声。”
乐卓埋怨道,不过也没继续追问,而是拍了拍叶默的肩膀,“走走,我们哥俩好久没聚了,去对面的星巴克,我们好好聊聊。”
“行。”
叶默给程颖发了个消息,便和乐卓前往星巴克。
乐卓似乎经常来这里,跟店员都很熟悉。
三人一入座,乐卓便调侃道:“四儿,你现在在哪里混,找女朋友了没?”
“我就是瞎混,已经有女朋友了。”叶默实话实说。
“装,我还不了解你,上大学那会,你跟女孩子说话都结结巴巴,怎么样,要不要哥帮你介绍个女朋友?”
叶默身上的衣服,倒也不算差,但乐卓一看叶默这发型,他总感觉叶默是不是在省钱,不舍得去剪发。
之所以有这个感觉,是因为叶默节省的这个习惯,在他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为了省两块钱公交费,叶默能从市中心走回学校。
“我是真有女朋友了,都已经怀孕了。”叶默无语,难道哥像是找不到女朋友的人?
“你跟我还装,跟我还在乎那点面子。”
乐卓是一个标点符号都不相信,说完,他便看向自己身边的女人,“丽娜,把你闺蜜叫过来,叶默可是我大学时期最好的兄弟,你别看他看起来普普通通,那是被发型封应了颜值,他要是把头发剪了,绝对能把你闺蜜迷倒咯。”
“哪里,我看到叶默的发型也很帅呀。”
张丽娜却一脸微笑,她倒不是恭维,而是真的觉得叶默这发型很有韵味,不过说来也奇怪,她以前从未有这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