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刘氏不仅是歌女,还嫁过一回人,丈夫还要把她给卖了。有人可能会奇怪,小说中都说妾通买卖,怎么连正妻都可以卖呢?首先,妾的地位确实不高,古代还有人用自己的小妾待客,但妻子的地位也未必有多么坚固,任何妻妾的地位之争都打不过阶级差别和现实环境。在汉朝,已经有史书记载过百姓因为生活贫苦,卖妻卖子,在生活面前,妻妾有时候没什么两样,都是拿捏在丈夫手中的,除非妻子的娘家有权有势,但有些极端的人家是不会管出嫁的女儿的。】
【侯景之乱的时候,一个名叫徐孝克的官员因为没有钱财粮食奉养母亲,就把妻子卖给了侯景手下的一个将领,这人很有钱,后来该将领战死,他又与妻子复婚。宋朝有个将领在运粮的时候丢了船,家产全填进去都不够,就把妻子给卖了,王安石的妻子吴夫人花了九十万将其买下,准备给王安石做妾,但王安石没答应,又把这个女子送还给她的丈夫,钱也没要,好像还给了点,这个是南宋的一本笔记小说中记载的。】
刘氏笑容不变,眼神却很冷。
卖妻卖子,这是什么很奇怪的事么?妾室地位很低,这是真的,但不代表妻子的地位就高到哪里去。
贫苦人家的妻子,是没有什么地位的,哪天没有粮食,没有铜板,枕边人就有可能把你卖给别人,而妻子也无从伸冤。
做妾很苦,做正头娘子也未必不苦,唯一的出路就是往上爬,做最尊贵的女人。
王安石叹道:“本朝卖妻之风一直不曾断绝,若有法子杜绝这种风气,就算得上一件功德了。”
他可以送一个女子回家,难道还能送全天下被卖的女子回家不成?
想要断绝卖妻之风,首先就是要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这何其艰难?
朱元璋摇了摇头,说道:“对穷苦人家来说,能吃上一顿饱饭,便是最幸运的事情了。”
妻妾之分,那是富贵人家才有功夫考虑的,老百姓饭都吃不上,还能纳妾?
【古代还有一种制度名为典妻制度,通俗一点就是把妻子租借给别的男人,以换取利益,一般认为是在宋朝出现的。典妻的特点在于,妻子被丈夫买卖出去,仍然保留与丈夫的婚姻关系,实际上卖出的是女子身上的生育价值或者泄欲价值,合约失效后,出典女子需要返回夫家,可能还会被卖出去第二次、第三次……】
【有人没有子嗣,就会通过这种方式来传宗接代,而有些贫苦人家为了生存,便会出卖妻子的身体。虽然宋朝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但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约束,还是在元朝才明令禁止典妻行为,在当时的吴越地区,典妻甚至成为了一种风俗,屡禁不止。在某些地区,还有人会把妻子典出去做妓女,通过妻子的卖身来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