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回个家还要偷渡?

妻子脸色煞白:“你犯了抄家灭族的大罪?要逃难?”

母亲也惊疑不定地盯着他。

“现在很难解释清楚,”沈文翰语气急促,“快去!只拿值钱的东西和换洗衣物,别的别带!”

“地契呢?”

“地契拿走。”沈文翰果断道,“我去接阿福他爹,你们收拾好在家等我。”

“好……”

母亲和妻子眼圈发红,但家里唯一的男丁发话了,她们只能听从。

沈文翰留下一个士兵看守家门,自己带着另一个赶往伙计家。

伙计家在邻村,相距约5公里。即便全走田间小路,一个多小时也赶到了。

伙计家里只剩他年逾五旬的老爹。老头家徒四壁,穷的尿血。

老头非常干脆,把点值钱家当一拿,二话不说就跟沈文翰走。

再次回到家,天已大亮。

这个时辰出门太过扎眼,肯定惹麻烦。

沈文翰决定等到晚上再走。

那大兵乐得休息,正好趁机好好缓口气。

至于村外树林里的士兵,倒无需担心,他们自带干粮饮水,能照顾好自己。

当晚7点左右,众人收拾妥当,开始向蕉门进发。

白天在家时,沈文翰已向母亲、妻子和妹妹简单说明了情况。

一家人听得半信半疑,心神不宁,生怕被骗,那可就真是死路一条了。

这次路途遥远,士兵们甚至动过想去抢几匹马回来的念头。

主要问题出在沈文翰的母亲、妻子和妹妹都裹着小脚。

虽非北方那种寸步难行的“三寸金莲”……

广州这边流行“半缠”、“软缠”,脚会变小些,能走路、上下楼、做点轻省家务……

但走远路,实在艰难。

沈文翰出身番禺秀才、幕僚和小地主之家,家中女眷裹脚是必须的。

否则无法维持体面,会遭人耻笑,妹妹也很难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