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偏偏......
是事实。
确实有律师被张三送进去过,据说,那哥们儿是因为行贿来着,知道打官司遇到张三,赢面太小,所以就想着另辟蹊径,选择了行贿,结果,就被张三给送进去了。
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当然,
张三把对方律师送进去,除了是他自己牛逼之外,肯定也有对方律师自身的问题。
如果他不犯法,怎么可能被送进去?
但如果你以为,只要不犯法,就没有风险,那只能说,呵呵,你还是太年轻了。
有时候,你所谓的“不犯法”只是你以为的不犯法,但其实很可能你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触犯了法律,你意识不到,但瞒不过张三的眼睛。
除此之外,并不是一定触犯刑法,被送进去,才是坏事。
更多的情况下,或许只是触犯了民法。
又或者,违背了律协的一些规定。
比如,在刑事案中采用了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简单说来就是代理人和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类似“对赌”性质的合同,赢了官司,律师拿钱,输了官司,一分没有。
但赢了官司的情况下,律师拿的钱,会比正常合同更多。
风险代理只能用在民事案,而不能用在刑事案。
如果哪个哥们儿在刑事案中用了风险代理,恰好又被张三碰到的话,哥们儿你就等着被律协收拾就完了。
贾兆文就听说过,龙城有个律师,就是因为这事儿,被处理过。
所以他引以为戒。
在这个案子里,不敢用风险代理。
但贾兆文无法确定自己是不是没有其他任何问题。
总之......
碰到张三坐在对面律师位置上,要说心里不慌,那指定是吹牛逼呢。
所谓“未战先怯”便是如此。
贾兆文都想摆烂了。
但话又说回来,当事人这边,也特么不是好惹的。
就这母女俩,个顶个的战士。
真要闹起来,贾兆文也招架不住。
所以他也不太敢糊弄事儿。
只能想办法在不彻底得罪张三的情况下,尽量争取输得不要太难看。
没错,
贾兆文的目标就是“输得不要太难看”。
至于赢这场官司?
想屁吃!
贾兆文心里还是有点B数的。
压根儿就没想着还能赢。
再具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