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在风险和利益面前被逼得无处容身的亲情,开始发挥作用了,日子好过了,这些人家开始迫不及待地联络着外地的亲眷,接回了这些挨日子的寡妇们。甚至有一些外乡的寡妇主动地到买活军治下来讨生活,许县、临城县这几个买活军治下的县,对于相邻的州县形成了虹吸效应,让适婚年纪的女性大量的聚集,而这些女性想在本地彻底扎根,最快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找一户新的人家。
这批婚配意愿很高的年轻寡妇,的确有效地填补了许县新滋生出的婚配需求——随着提供给女性的工作岗位,让女性聚集了过来,也有很多原本压根没有娶妻能力的光棍汉有了娶妻的念头——虽然多数才26、27,但在此时已可以叫老光棍了。们本来是极穷的,连共妻都供养不起,但买活军来了以,们不但有了工做,而且有了买房的希望,也就有了成亲的资格,这份希望让们比谁都有干劲,甚至成了买活军最狂热的拥护者。
也是因此,虽然颁布了新的结婚年龄限制,但在过去的一年里,临城县的婚姻并没有沉寂下来,反而三不五时都能到吹打声,人们对结婚年龄限制的埋怨也渐渐地少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外来的小寡妇,如果消息灵通一些,都会有意地把自己的年纪登记为23岁,反这也是无法查证的,哪怕是本地外嫁的寡妇,如果在婆家能先见到自己的家人,再来买活军这里登记返乡,也会更改年岁,以期获得更多的选择权,嫁人或不嫁人,横竖是由得自己的,然是少受一层限制是一层了。
在婚书的签署上,也呈现出许多截然不同的风貌,外来讨生活的寡妇们,在本地落脚的欲望是最迫切的,也因为她们本来就没有住所,又不识字,按如今许县的开销,一边上课一边做事,要租房、吃饭,想要攒钱买房是很困难的。再者,对没有根基的女子来说,想要融入一地,最好的方法就是婚配,外地人更是能籍此获得一个完整的社会关系网络——这帮寡妇们多少都晓得事了,她们知道这种无形的东西有时其实非常的重要。
因此,这批寡妇的婚配积极性很强,而且她们也没有太多讨价价的余地,不像是本地归乡的寡妇,可以暂住在家中从容挑选,哪怕是不嫁,只要能往家里交生活费,住个几年也不会惹来太多的埋怨。外地寡妇对婚书是不挑剔的,因为她们在婚前往往没有任何财产,甚至有一些含糊的债务,
暂时也找不到很稳定的工作,并没有什么东西值得自己去保护。
大多数外地寡妇对家庭财产权、子女冠姓权、丈夫的忠贞都并不在意,她们唯独普遍的要求就是要确保自己外出工作的权利,这个权利是不愿让渡给夫家的,因为这是她们来许县的目的。有一些寡妇则要求确保丈夫不得殴打自己,这一看就知道前夫大概是打过她的。
这些条款,大多都是在新开设的婚介所内商议的,媒婆转介的婚介人坐在长桌横处,相亲的双方彼此隔着长桌坐着,彼此望着,婚介人解释着条款的含义,明确一些必要的共识,譬如倘若双方有一些严重的疾病和残缺,要事先说明,并且按下手印。如果有意隐瞒,要约定彼此罚金多少。也要对双方的债务和积蓄进行明确,在析产时不会牵扯到声明以外的财产。婚书是一本很厚的册子,用纸相不少,而且一式份,如果不是许县有林场可以造纸,恐怕光写婚书,纸都要不够用了。
本地的寡妇就要沉着得多了,她们的要求也非常繁多,比较普遍的三权是财产权、工作权和人身权,即有自行决定工作的权力,自由处分本人所得的权力,婚内不受人身侵害的权力——财产权上,多数是约定了双方各按收入比例支付一定的生活费,通常比例是相同的,但数额男方会出得较多一些,如一月收入是一千文,愿支出五百,而女方由于刚回家落脚的缘故,没有考过扫盲班,么一个月只有六百文,支出三百,作为家同的花销,这部分开销也言明了由女方来掌管。
这样的变化,如果没有之前席卷许县的分家潮,其实是很难实现的,在分家大潮以前,不论男女的收入都要上缴,之再由亲长往下分配。但由于买活军政审分的制度,们治下并不存在什么大家,只有大族——已分家了,但认可彼此间的亲戚关系,许多紧密的大家庭主动转化为松散的宗族,以此来规避政审风险。就算很多家庭分家以前想的是做做样子,但一旦分家分炊,或是各自别居,大家长会发觉,自己很快地失掉了对子女们的掌控力,更不说财权了。
本地寡妇们的要求,也进一步推动了分家的速度,临城县到了年限却没有娶亲的单身汉是很多的,至少总比这几百个寡妇要多得多。然每个人能拿出来争取媳妇的条件是不一样的,有些人长得周,有些人会办事儿,有些人收入高,但不管怎么说,倘若不能满足财权的要求,连加入竞争的资格都没有。固然有外地的寡妇可以去找一找,但人往高处走,外地的想找本地的,本地的难道就不想找本地的了吗?
因此,哪怕是为了孩子的婚事着想,这些单身汉也纷纷开始分家另过了,许县的房地产市场去年是格外兴旺的,很多人家在改建老屋,或者购置新房,人们对婚房的要求也比以前高了,如果是从前,老屋里能有一间属于小夫妻的房子,就足够让人满足了。但现在,县里一些有实力的人家已经开始追求水泥房,或是独门独户的小院,或者更进一步,独门独户的水泥小院了。
除了这普遍的三权之外,本地的寡妇有许多个性化的要求,譬如有些寡妇带回了自己的儿女,她要在婚书中体现出这些已存在的儿女对她财产的继承权,有些寡妇则由于本家血脉的凋零,要求在冠姓权上做出约定,有几个孩子要跟她的姓,有些本地寡妇则要求男方给付高额的彩礼作为她的婚前财产,即离婚了也不能索要。
这些要求完因人而异,对女性的婚配价值的影响究竟也有大有小。而且能不能接受是完看男方自己的,旁人完无法预测。就譬如说小耳朵,嘴是最硬的一个人,成亲最快的也是,去年六月里,受亲朋所托,从建溪带回的刘家女儿,九月人就成亲了,约定了所生的孩子一半跟女方姓——或者由女方来决定,因为女方家兄弟少,迄今没有第三代,丈母娘决定变通一番,从女儿身上来延续姓氏,而且路受到启发之,她也决定把自己的姓氏安一个在孙辈头上,因她的娘家遇上发洪水,几乎都死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