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律法是律法,通常没人追究。多纳几个小妾,只要你养得起,实际哪个官员吃饱了闲的去管?
以万仲良的家世,别说才四个妾室,就是纳再多也很平常。
但是,只要有官府追究,那就是个麻烦。
万家虽富可没有官身,早些年万老爷买过道员头衔,按律可以纳妾。万仲良刚当家不久,还没操作此事。
不过,这也算不得什么大罪,万仲良只以为与他争买小妾的人报复。大不了小妾不要了,再赔点银子也便能脱身。
然而,那两名小妾再次自曝,说她们本是犯官之女逃出,受万仲良庇护之恩,才以身为妾相报。
万仲良都听傻了,窝藏罪犯和私纳小妾可不是一回事!
这个罪名要是扣实了,轻则流放或者徒刑,重则可判死刑!
万仲良赶紧口称冤枉,说是从牙人手里买的两人,还花了一千两银子,并且有身契为据。
结果,身契不见了,牙人也不见了!
万仲良要还不明白,这是有人作局陷害他,那可就是棒槌了。
果然,府判以此事为由头,派衙役彻查万仲良,翻出种种旧事,压得他再也无法翻身。
正所谓墙倒众人推,就连万家各处工坊的工人,也站出来落井下石。这个说万家压榨工匠,那个言万家克扣月钱,更有女工声讨万仲良对她们不轨……
各种小事情层层累积,渐渐的又演变成大罪名。最终,府判议罪,万仲良竟然被判了个斩立决,万家产业充公,家财抄罚。
好在,府衙上行公文到刑部,改成了万仲良押送赴京斩监候。而万家其余人所犯虽多,实在轻微,改成一半家财充公。
万家经营的各处工坊,照旧由万家人掌管。
万仲良由斩立决改为斩监候,万家人自然大喜。虽然事情还有变数,但他这条命大概率是能保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