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宁书元!

哪怕重活一世,再见到这个男人,奚应芷还是涌出一股抑制不住的恶心。

人人都说他是宁折不弯的翩翩公子,虽是一介布衣穷书生,哪怕被奚府姑娘追求,也依然坚守本心绝不低头。

为着此事,他在外传出端方君子的好名声,可私下里,却屡屡在奚应芷面前说些缠缠绵绵似是而非的话。

让奚应芷以为他迫于身份和颜面才不愿接受她,哄得奚应芷一颗心十乘十地扑在他身上。

不但将攒下的私房钱全都贴给了宁书元,平日里公中发下些什么精贵东西,也大都被她送到宁书元手中,给他母亲和妹妹肆意挥霍了。

就是一个这样恶心的贱男人,在她入了端亲王府做妾后,生怕得罪端亲王,巴巴将她送过去的东西全都抬回了奚府。

只说是奚应芷对他死缠烂打,他却是一直坐怀不乱的。

为此,奚应芷本就岌岌可危的名声越发破败不堪。

重活一世,若非他是外男奚应芷触碰不到,她早就冲到他面前将这张虚伪的脸撕个稀巴烂了!

好啊,好,既然他送上门来,就别怪自己不留情面了。

奚应芷收回视线,拉着奚应莲到一处看起来就不便宜的砚台前:“掌柜的,将这方墨捧来与我看看。”

她方才一走动,整个人更加暴露在二楼书生们的视线之下。

加之她身材婀娜窈窕,容貌娇美得晃眼,一时间,众人都随着她伸出来的一根青葱玉指看了过去。

“呵,这不是铺子里镇店的龙泉墨吗?听闻这方墨写出来的字十年如新,还有龙涎之香弥散,堪称传世之宝。

这小娘子学问不知如何,用这么好的墨,当真让人觉得可惜。”

那些书生自诩风流,说话时并未刻意压低声音。

反而像是故意引人注意一般抑扬顿挫,奚应芷听在耳中浑然不闻不问,只当他们是在放屁。

好在掌柜的虽也是读书人,却更是生意人,绝没有将客人赶出去的理。

闻言亲自将龙泉墨捧了下来放到奚应芷面前。

奚应芷端着墨细细打量,白皙纤丽的手指抚在浓黑而坚硬的墨上,极致的色彩冲击,让围观的人都不自觉都安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