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五八章 被忽悠了,指控三连;两线战局

尽管感觉莫名其妙,但是浮山造船厂还是承接了制造任务。

不过因为优先级很低,制造任务进展缓慢,时至今日才出成果。

虽然这三辆名曰试制二式自行岸防炮的超重型坦克足够让周长风两眼一黑,不过就设计而言它们仨着实具备鲜明特色。

其独具特色的采用了首下迎弹,车体内部设置多层隔舱,炮塔左右两侧有凸出的耳朵——其实是光学测距仪——就像海军战舰的炮塔那样。

【配图】

该车主体基本装甲并没有多强大,正面与侧面均为50㎜厚度,这些冷轧均质装甲钢板和四〇式中型坦克所用的LZ26D来源一致。

这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减轻空车重量,因为上报的指标里写明了只有几十吨。

通过专门预留的凹槽与螺栓,该车可以安装附加装甲,分别为用于正面的128㎜钢板和用于侧面的80㎜厚度钢板,这些钢板来自于遗留的重型巡洋舰主装甲带的多余部分,也可以说是边角料。

对于如此笨重的庞然大物,动力系统没有多少可选择的余地,显然曹渊压根没想过通过电动机驱动的办法。

该车使用一台鹤五式十四缸风冷星形发动机,最大输出功率1030匹马力,但是因为散热困难所以调低转速降至850匹马力使用,即便如此还要搭配四个强制冷却风扇才能勉强镇压——毕竟飞机在天上飞的时候有迎面来的冷风帮助带走热量。

引擎来自于库存的备件,三七式双发鱼雷轰炸机早期型如今已经退役,闲置的这些小马力引擎也没了用武之地。

该车的主炮更加令人震撼,一号车和二号车使用一四式112㎜、46倍径舰炮,发射穿甲爆破弹(SAP)可在1000m距离上击穿112㎜厚度钢板,装药量达1.6㎏之多。

这是大明海军的祖传法宝,最早用于三十多年前的平阳级驱逐舰,如今也还在众多护卫舰上发光发热,可谁也没想到它竟然还有化身坦克炮的一天。

三号车更加可怕,刚巧海军基地库存有一门兰芳制造的160㎜舰用迫击炮,索性将之合理征用了,在改造了炮架以后安装上车,它可以发射重量50.4㎏的杀爆弹。

兰芳的军工产能有限,为了给更多商船配备自卫武器,国立东万律兵工厂设计制造了一种特殊的简易火炮用于打击潜艇,本质上是后部装填的重型滑膛迫击炮,初速290m/s,装药量9.2㎏,杀伤面积超过七个标准篮球场。

有趣的是,大明陆海空三军都对它非常感兴趣,陆军觉得它可以用来替代轻装步兵师的榴弹炮,海军觉得它给商船用来威慑驱离美军潜艇很管用,空军觉得它刚好是能通过空降部署的火炮的极限。

除此之外,二式重型自行岸防炮还在车体右前部配备了一个装备25.6㎜航空机炮的子炮塔。子炮塔正面装甲厚度80㎜,侧面与后面厚度均为50㎜,后面呈弧形,是以一整块条形装甲钢板用大型弯板机加工得到。

该车在整备完全的情况下战斗全重126吨,功重比6.7,公路极速20㎞/h,相当笨拙。

军器局派来的评估小组被这所谓的自行岸防炮惊掉了下巴——合着折腾了半年,你们几个在挂羊头卖狗肉是吧?

这时候人情世故就派不上用场了,兵部和海军根本不是一个系统的,军器局官吏首先要保住自己的乌纱帽。

这件事随后倒也没有闹太大,被骗了几十万的军器局很生气,立刻向军法司提起诉讼,指控曹渊等人欺瞒上级牟利。

然而曹渊一口咬定这就是自行岸防炮,不是什么巨型攻坚战车,而且之前军器局并未多做要求,现在仓促翻脸简直是不可思议。

军法司表示这没法审理,从程序上来看曹渊等人的申报审批步骤都是合法合规的。

吃瘪了的军器局随后撤销了欺瞒上级牟利的诉讼,又改作指控擅自挪用官家财产——也就是那些库存的装甲钢板、舰炮、发动机。

尽管大明海军内部对此哭笑不得,但这几个技术军官终究是自己人,要教训也得海军来教训,所以海军方面也咬定这些闲置库存是恰当的,手续齐全,并非擅自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