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赵立春,会让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以为他除了这点毛病就没其他缺点了,这不是抬高赵立春这是干什么。

祁同伟觉得他这是在变相的拍马屁。

说他运气不好,因为年龄的原因不能享受副部级的待遇。

这是什么狗屁道理,以他的背景和当时阶级固化还未彻底形成的政治格局,他若是能立下很多功劳,早就被提拔了。

他升不升职和年龄有个毛的关系,说到底是因为爱惜羽毛又不肯卖力工作而已。

号称什么汉东省第二检察院,他帮过什么人,除了大风厂的职工恐怕也没什么人了。

若是真心帮忙,光明区信访办的窗口问题早就解决了。

祁同伟最不喜欢的就是退而不休,既然退下去了就老老实实的退休,别什么事都出来指手画脚。

就拿大风厂事件来说,若是没有陈岩石的支持,大风厂的持股职工敢对抗政府?

祁同伟认为‘一一六大火’之所以烧起来,有很大的原因就是陈岩石。

但因为他和沙瑞金的特殊关系,他却得到了所有领导的好评,还找他讲话,祁同伟觉得这就是一个笑话。

贪腐的问题就是处理的不够强硬,若是国家设定贪腐百万以上就枪毙,他敢保证全国的贪腐最起码能少9成。

上一世因为诸多原因,导致了“一一六大火”的发生,这一世他绝对不会允许这场大火烧起来。

对于大风厂事件,他这个上一世的当事人再清楚不过了。

蔡成功拥有51%的股权,王文革等部分工人们拥有大风厂49%的股权,这是一家限责任公司。

按照我国现有《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持有自己公司的股权,自然也无权以自身的股权为公司债务设定质押担保。

因此蔡成功无权质押大风厂,他这么做是违法的。

山水庄园以日息千分之四借给蔡成功5000万资金,日息千分之四换算成年息就是百分之14.6,刚好卡在国家规定的百分之15.4,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山水庄园只拥有优先受偿权,而不是直接通过法院判决大风厂股权归山水集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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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法院通过判决处置大风厂的股权,按照《公司法》规定,其他股东即大风厂的工人们也是应当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

因此在这件事上,不仅仅山水庄园违法,蔡成功、拥有大风厂股权的工人们也都违法了,就是李达康和沙瑞金的处理办法也是不合法的。

如今这件事到了祁同伟手上,他是不会让这一切发生的,同时他要借此机会收拾一批人,有些恰好是他上一世的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