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沈采薇被安排打扫厕所。
她在厕所看到了有人在地上丢下了半张报纸,应该这是有人擦屁股留下的。
正要捡起来丢掉的时候,看到了报纸里面的一篇报道,主人公就是沈默。
写他在省公安厅的丰功伟绩:只要一眼,就能指纹辨别。
他的眼睛比老鹰还要犀利,是真正的正义之眼。
沈采薇眼睛一亮,她怎么就忘记了还有沈默这个哥哥呢?
相比沈默现在她更恨沈家夫妇,要不是爸妈忽悠,她不可能扛下全部罪行,她要如何在农场熬过漫长的两年呀!
现在才半年都已经度日如年了,出去之后,更是不知等待她的是什么?
看到报纸,她忽然就看到了希望。
或许她能和沈默那边交换一些什么东西。
省公安厅。
沈默从门卫大爷那边拿来了厚厚的一叠信,自从宣传科写了他的事迹之后,每天他都能收到一堆来自全国各地的信。
有想要认识他的,有想要和他交流的,还想拜访他的,更多的是年轻的姑娘,写来信想要和他处对象的。
除了挑几封信回答专业知识的同行,其余信件他一概不理会。
不过当他看到一封署名沈采薇的信件的时候,他还是打开了。
他想要看看沈采薇会在信里写些什么。
打开信,沈采薇并没有说她在农场的生活艰苦,只捡了重点写。
“沈默,想要知道你的身世吗?我可以告诉你,但你也要帮我。”
如果是之前,沈默没有兴趣,但为了原主他或许去问沈采薇身世。
李锦孩子出生,他得到了原主全部记忆,沈采薇的这封信完全没有意义。
不过人家都写信给他了,他自然也要回一封过去的。
开始他只想回三个字“没兴趣”。
但随后一想,何不让那些人狗咬狗,这样都不用他到京城,那些人自己已经乱做一团了,可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