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四十九原则,是一个表面非常直观,内涵却相当复杂的判罪方法。
四十九原则:
一名玄天正式弟子,故意杀害的凡人数量达到四十九人,则须偿命。
必须有主观故意,战斗时不慎波及致死等不算在内。
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作案的,教唆指使他人作案的,则平摊死伤数字。
实际上在很久以前,天虞的修道者们就已经深入思考过这一问题。在一次与祖灵的论道中,上座部有人提出这么一个问题:
“如果修道者故意杀死凡人,是否有罪,若有,又该当何罪。”
祖灵当时是这么回答的:
“你问的是一个天道上的难题,大千三千世界,尚未有完美解决这一问题者。”
“这个问题我无法给你准确的答案,只能明确一点,滥杀有罪。”
祖灵的回答包含几层意思。
第一层,即使祖灵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第二层,祖灵说滥杀有罪,暗示少量的个别的杀戮无罪。
至于杀了多少才算滥杀,祖灵没有说明,可能祂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因为这个未定的滥杀标准,玄天的超凡者们进行了漫长的司法探索。
最初,这个标准被定为200人。之所以是这个数字,是因为当时天虞大地处于文明萌芽的状态,凡人以村落群居,而普遍上村落人数的上限就是200人。
在超过200人时,村庄周边的自然资源无法养活更多的人,这时有些人就需要迁徙到其他地方建立新的村落。
所以当一名修道者杀死的凡人数量达到200人时,相当于屠了一个村,当然可以认定为滥杀。
对于这样的修道者,玄天的处置方式是由其师尊出面,勒令其自裁。如果不愿体面,则师尊代为体面。
这一标准在飘渺时代沿用了许多年,直到一个关键性的法宝横空出世:招魂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