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陆远怎么颠倒黑白,有一个基本事实无法盖过。他和栾王在现场带走了二十位凶手,很多人都看到了,所以最后也必须得交出二十位凶手。
最少,也得是凶手的尸体。
陆远当然不可能杀了斑勇这些人,要不和他说那么多岂不成了废话。
于是劳烦胡定华走一趟,秘密从城外运回来二十具尸体,也就是今天在火车那里被栾旭城杀死的那些可怜工人。
这一手狸猫换太子其实有很大的风险性,因为那些可怜的死者都是死于箭伤,而且他们都是栾人而不是斑人。稍微有心一点的人,肯定知道栾王陆远这边掉了包。
陆远和栾王一起商量,绞尽脑汁,安排了无数的理由和借口。但最终,这些精妙的借口完全没派上用场。
栾旭烈是栾旭城的族兄,得到族弟不幸身亡的消息时,他内心的喜悦化作两行热泪,他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栾旭城是富甲一方的白螺港领主,而族兄乱旭烈只有一个小小的镇子,其中落差可想而知。
现在居然不明不白的死了,一想到族弟的庞大家产,族弟的漂亮老婆,族弟的漂亮女儿,栾旭烈心痒难耐,连夜带着几个心腹赶到白螺港。
他必须表现得很积极,必须尽快为他的族弟报仇,才能在接下来抢夺遗产的大战中占据优势。
这个家族可不止他有继承权。
所以,当栾王将二十具尸体交给他的时候,明明尸体上那么多的疑点,栾旭烈愣是没看见。
“好啊!就是你们这些畜生,害死了我最亲爱的族弟!”他对着尸体疯狂咆哮,“那可是我最亲爱的族弟啊!”
“来人啊!速速这群畜生碎尸万段,挫骨扬灰!”
好嘛,这下可算是毁尸灭迹了。
熊熊的火焰升起的时候,栾旭烈跪在大火旁,用整个白螺港都能听到的超大声哭喊着:“旭城,为兄替你报仇了啊!”
陆远抄着手旁观,小声对栾王道:“这一家子都是人才。”
栾王有些不忍,烈火中的那些尸体都是他的子民。
“可怜我的族人啊,死无葬身之地。”
“活人比死人重要。”陆远道。为了救下二十个活人而牺牲二十具尸体,对此他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
“你说得对,活人比死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