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有光没有死,他最终逃到了沙漠黑市中。在那里,他将陆远的事迹告诉每一个愿意听的人。
他说陆远处决了自己的两个兄弟,但是放过了自己,因为一命抵一命,绝不多杀。
他说陆远给了自己5铁,又给了自己1剑。5铁是一路随行帮忙的报酬,1剑是欺骗他们全班的债。
此事在黑市的商人之间反响强烈。大家都是生意人,非常欣赏陆远这种钉是钉铆是铆的交易方式。
商人们认为,陆远是一位公平的人,能做生意。
最后,是来自敌人那边的风评。
琴族士兵之间传言,北境华族出现了一位名叫陆远的少年将领,非常了得!他作战勇猛,阵斩琴族将领琴百川。
但这并不是令人倾佩的地方,琴族士兵倾佩的是陆远公正的品格。
琴百川一身的宝贝价值连城,陆远分文不取,将尸体完完整整的交还给琴族。
而且,陆远在整个过程中完全没有嘲笑死者的意思,反而是出言赞叹死者的统帅能力。
这是一种极为高尚的行为,一般只在传奇故事中出现。
在天虞那边,战死者没有任何尊严可言,他们不仅会被扒光值钱的东西,而且尸体还会被敌人肆意羞辱。
陆远的事迹打破了大家的一贯认知,原来死战这件事,还能做得这么有格调。
来自敌人的赞美最为真实,陆远的名气在北境越传越响,渐渐的,人们以重明称呼陆远。
在天虞的神话中,重明是一种神鸟。它每个眼睛里有两颗眼珠。重明鸟代表了明辨是非的能力和公平公正的品格。
所以陆远喜提新称号,他终于可以拿掉江州幼虎的搞笑头衔了。不过北境重明的称号还没有经过修联的确定,所以并不是一个正式的称号。
陆远自己也没有想到会有这种神奇发展。不过自己的举动能够得到这么多人的肯定甚至包括敌人的肯定,就这一点而言,陆远还是很开心的。
除了称号的事情,沈谦还在信中抱怨陆远不该胡乱签实验合同。他在信中这么写道:
“陆远,你怎么能和一院乱签合同?!他们都是疯子神经病!”
“去年有一个新生跟你一样,结果你猜怎么样,第二天就变成了标本!他被装在瓶子里,眼睛还在动!”
读到这里的时候,陆远心想这话好像在哪听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