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瞪大眼睛,眸子里一片血红,我双手握住他的手腕,眼睛死死盯在他左臂上。
“为......为什么?”我深深地吸了口气,不敢想象这样大面积的纹身用仪器扎到皮肉里,会有多疼。
还有......为什么是我的样子?
在我的认知里,应该是曲云烟才会更让我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
错综复杂的疤痕被黑色的线条连成了线,我甚至能看清每一根被勾勒的发丝,细致得像在作画。
手臂上唯一一块完好的肌肤成了我的脸颊,微微红肿的地方正好是唇部,我以为是刚才被烫伤的结果,可霍聿珩接下来的话却推翻了我全部的想象。
“你看见的纹身,我纹了三年。”
“在你回国的前一天晚上,才刚刚纹完。”
“三年来,我每想你一次,就让纹身师在我手臂上落下一笔,你的样子,一共纹了一千零一十二天。”
“我每想你一次,你就让我疼一次!病中的时候我觉得爽,终于有种方式能代替自残,我疯了一样想你,可后来慢慢不管用了,疼痛缓解不了我心里的痛苦,肉体也变得越来越麻木。”
“我要求纹身师最后纹你的眉眼,我想三年啊,怎么也能忘了你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