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贫民窟的那些事。

乔治·西默农走入这个与外部世界格格不入的居民区。

他一副轮廓深邃的外国人相貌,衣冠整洁,袖口末端用扣子固定上收,皮鞋光洁,是典型的西方国家精英人士模样。

双手空空走入破败的街道。在贫民窟生活的居民最知道怎样判断一个人的威胁。

小主,

虽然手无武器,但男人一副见怪不怪、气定神闲的姿态,已经让人感觉到他不是一般人可以惹得起的对象。

暗中观望中的人们只能看见他走到街边的一个流浪儿身边,蹲下身问话。

不知男人说了什么,流浪儿脸上的警惕神色稍收,给他指了方向。

顺手丢下一枚金币,男人头也不回,拍了拍流浪儿的肩膀,站起身离开。

他看不见,流浪儿本人,在他转过身后,当机立断将金币从地上捡起来抛得远远的,匆匆忙忙地低头从另一个方向离开。

而这枚金币,众目睽睽之下,在肮脏的地面滚动了数圈才停下,被一只瘦小的手握住捡起。

一身破旧的白色衬衣失去了本身的颜色,如同男孩直起身时抬起的眼眸,灰暗无色。

“这个,在下要了。”

大人物看不上这样的一枚小金币,而会为一枚金币折腾的人们,不一定不知道男孩的身份。

犹豫再三,暗中观察摸向手里的枪的人们还是收回手,低唾了一声,选择了放弃争夺。

为一枚金币赔上肢体的买卖可不划算!

平民窟“不吠的狂犬”看上去没有声色感受不到威胁信号,动起手来就会发现已然太迟了。

所谓“会咬人的狗不叫”……说的正是这样的人。

见过血的狗,不将敌人的肢体撕扯得鲜血淋漓是不会罢休的。

当然,倒也不是说手里持有着武器的人们有多害怕这样一个骨瘦如柴的男孩。

只不过,为了一枚金币和和这条祸犬纠缠——实在是不划算的买卖。

归根结底,他们在这生活,原则不就是这两个字吗?

连同性命一起押上,去努力得到明天——

能又一次见到日出,还能够在这恶臭的人世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