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达到目的,他从来都不啻使用手段和伎俩。
别说什么一个女人对男人的崇拜也不一定喜欢那个男人碰她,要是一个女人连不愿意这个同样年轻的男人碰自己,那么也别说她会对这个男人有着多么深刻的崇拜和好感,更别提什么忠诚。
就像那些爆出来的老板领导带着年轻貌美的女属下出差,然后趁机把女属下给睡了,结果女属下愤而揭发,男老板落得名誉扫地,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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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这些男老板没能在女下属心里面形成个人崇拜和魅力,只懂得学呆霸王。
不然即使女下属吃了亏,也会选择原谅‘老板一定是喝醉了,才犯下了这个错’‘这里面约有我的责任,我不应该喝醉了’‘老板这一段的压力太大了,想发泄一下心里面的压力,真是一个让人崇拜又心疼的男人。’
在这之前,如果靳晨晓不同意去多伦多总负责,赵长安也不会外派李媚团队过去,然而这次知道靳晨晓将会和一位‘从小看着她长大的阿姨’一起去多伦多,而且这位阿姨的丈夫在那里人任职,所以才有了这次带着冒犯性质的试探。
这也是刚才在靳晨晓家里,赵长安为什么这么热情的想要把她约出来。
因为明天中午他就要回明珠,根本再没有这个试探的机会和时间。
除非还要专门跑到多伦多,可在那里这么调戏她,会不会让靳晨晓认为赵长欺负她远在他乡人生地不熟。
而在这里,靳晨晓的地盘摸她,赵长安作为一个客人,才会更加的理直气壮。
“你别误会了,我就是心里激动的情难自禁的想表示一下咱俩之间的同志般的友谊和同盟,下一站咱们也到了。”
赵长安望着那些在路边放烟花的快乐的人群,对靳晨晓说道:“要不咱们不去唱歌了,去放烟花。”
“我不干!”
靳晨晓警惕的偏头望了赵长安一眼,就是一个傻子也能猜的出来他打的是啥不健康的主意。
真要是在放烟花的时候,他再借机会摸自己的手,甚至更加过分的搂自己的腰,自己翻不翻脸,怎么翻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