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法终极辩论

“虽然…帝国秩序不对,但秩序就是秩序,你刘宣为什么不走法律程序呢?这样才对。”

曾经朱雀也想把自己这套理论传授给刘宣,但刘宣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个不可名状的怪物。

这让朱雀更加恼火,最关键的是帝国高层似乎总是有意无意的把他和刘宣放在一起对比,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似乎更多的帝国精英更欣赏刘宣而不是他抠木朱雀。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夜深人静时朱雀总是愤怒的扪心自问,为什么除了尤菲等少数帝国高层,大家都不遵守秩序。

其实刘宣已经告诉过朱雀具体原因,只是朱雀不接受罢了。

朱雀先生我不想和你争吵,你有你的逻辑我也有自己的态度:那就是报仇有理,杀仇人无罪。

如何看待复仇,尤其是杀父之仇,在法律史上一直是大问题,下面我们来盘点一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对这个问题是如何看待的。

首先,杀亲之仇不共戴天,这是儒家经典里说得很明确的,朱雀君别和我说你没听过这些。

儒家经典诞生于先秦的宗法社会,宗法自然最看重血亲。

为血亲复仇,其实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一些人类学家对原始部族所作的田野调查,发现过很多这种情况。比如爱德华泰勒在人类学里就写到:“为亲属之死复仇,是最神圣的义务,土着被号召去完成这个义务。如果他居然忘记了义务,那么任何一位老太婆都会嘲笑他,如果他没有结婚,甚至连一个姑娘都不会同他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