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早知道他喜欢男人,又怎么会轮到何闻?

“商寻——”

翌日,从外语大赛比赛场地出来,商寻正往停车场走,就被人喊住了。

来人冷逸风雅,白衬衫加黑色小马甲,下搭黑西裤,妥妥的干练利落范儿。

“我方才在里面就看到了你,没怎么敢确定,跟着出来一看,还真是你啊。”

“沈云书?”

“难得,你还记得我。”

“当然记得了。”

两个人大学就读于同一所学府。

沈云书,那可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家境优渥、气度翩翩,还学业出色。

他跟商寻虽是不同专业,但在学校里也是见过的,大型活动时还同台过。

“你今天到这里来,是想看看有什么翻译的好苗子吧?”沈云书笑着问他。

对他似乎是挺了解。

“是啊,你也是?”

“算吧,这赛事我家是赞助方之一,过来走个过场。”

商寻点点头。

沈云书,在校主修的是国际法,随后出国深造。

回来后就进入了自家公司,是作为继承人来培养的。

他家虽然比不上东亭集团,在国内那也是妥妥的前五十强了。

“我们两个,好多年没见了吧?”

沈云书说话的同时,还煞有介事地好好打量了商寻一番。

“你跟在学校的时候,可是一点都没变啊。”

“你倒是成熟了不少。”商寻直言道。

沈云书,大学时性子跟何闻有些相似。

喜爱出风头,喜欢被人追捧。走到哪里都金灿灿亮闪闪的,能够把每一个小舞台大舞台都变成展示自身魅力的绝佳场所。

“那是因为我俩不一样,在学校时我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你那时就已经很稳重了。”

在人才济济、天才辈出的崇大,商寻都是那颗最璀璨的明珠。

在学校时,就已经取得很多了不起的成绩了。

只不过这个人太过低调,能不露脸就不露脸。

就连同台表演活动,他都更喜欢做幕后工作,甘当舞台上的配角跟龙套角色。

沈云书早就听过商寻的大名。

崇大五大传奇,他跟商寻都排在其列。

他有那么大的人气,学业是一方面,更多是外形出众加善于交际、再加上优渥的家世给他带来的全方位加成。

这一点,沈云书有很清醒的认知。

但商寻不一样。

这个二年级就能独立从事翻译工作、知识储备惊人、翻译快速又精准、客户无不满意的天才翻译员,是完全靠着自己的表现成为崇大学生的标杆的。

“我也就是看上去沉稳点,内心还不如你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