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巫师行为管理办法

猎妖高校 郑重骑士 1194 字 1个月前

“这里,我可以简单阐述一下。”

讲台下响起一片哗哗的纸张翻动声。

许多人都拿出笔记本,打算做笔记——阿尔法的学生大多使用羽毛笔;九有的学生大多使用毛笔;当然还有一些懒人,会指使‘课堂精灵’帮自己做笔记,比如那位手上带了十枚戒指的安德鲁少爷。

司马先生酝酿了片刻,在所有人都准备好、专注的目光下,才重新开口:

“首先,就像刚才部分同学理解的,巫师与凡人实际上属于事实上的两个物种——当然,这并不算歧视,这是客观事实。”

“我并不是提倡‘不可接触’的顽固巫师派——大部分时候,我比较赞同保守巫师们的有限接触理论。”

“既然不是同一物种,这就会导致巫师与白丁们无法以通常的身份接触与沟通。”

“尤其是,当沟通的一方有无数种方式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另一方的时候,其实已经不存在沟通的可能性。这种情况,在行为学中,一般被称之为‘命令’。”

“其次,巫师们并非敝帚自珍。我们已经多次向凡人分享了魔法技巧。”

“比如火,比如电,比如核子。”

“具体的事例你们可以参考阅读《世界近现代史篇·白丁纪元》与《诸神时代·众神的黄昏》两部著作。这些历史书在书山馆中都有备份,你们可以抽时间去借阅一下。”

讲台下,响起了一片刷刷的笔记声。

郑清飞快的记下了这两本书,并在下面勾了一道波浪线作为着重标记。

在课堂笔记时,他还是习惯使用中学时常用的钢笔。一方面,虽然他有一定的毛笔字基础,但这并不能掩盖他不擅长用毛笔速写的能力;另一方面,这只是个习惯而已。

讲台上的司马先生这一次没有等候学生们做完笔记,反而加快了自己的语速:

“最后,实际上,巫师已经多次尝试融入凡人的世界,但是并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

“普通人类有明确记载的历史只有五六千年,这段简短的历史在巫师史中被称作‘白丁纪元’。”

“在远古的‘蛮荒纪元’与‘白丁纪元’之间,有段长达数万年的历史,被称为‘诸神时代’。”